一、企业向县市场监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县环保局窗口: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3.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窗口:办理单位及个体商户设置名称、字号、门头店招、标志等标牌、公示牌。
4.消防部门:大于1万平方米的至市消防支队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其他的至县消防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