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向县市场监管局窗口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1.县环保局窗口: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窗口:办理单位及个体商户设置名称、字号、门头店招、标志等标牌、公示牌。
3.县卫计委窗口:办理全县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消防部门:装修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含桑拿洗浴SPA等使用功能的美容美发企业至消防支队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其他的至县消防部门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