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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

一、县政务中心民政窗口: 发起人至窗口进行咨询、材料领取等

办理流程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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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中心民政窗口: 发起人至窗口进行咨询、材料领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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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发起人凭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和筹备材料,办理名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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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至银行开立临时账户、至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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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凭县民政局要求的成立登记材料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办理并领取民政局准予正式成立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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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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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刻制印章核准(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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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办理税务登记 、 地税:税库银三方签约;税(费)种认定、密码设定。

涉及收费项目的社会团体需办理相关税务手续,不收费的不需办理(税务分局进行纳税鉴定、购领发票等)、开立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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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银行临时账户改为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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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社保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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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社保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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