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居民身份证
射阳县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核发居民身份证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09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4014383153R4000709004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射阳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4014383153R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本省户籍人员凭居民户口簿办理;省外户籍人员换、补领身份证,凭相关身份证件和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办理。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居民户口簿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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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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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 居民身份证 是否允许减免
收费依据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5]119号)
收费标准 20元/证
允许减免依据
备注 暂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居民身份证
审批结果样本 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5-82486103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2486029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82486103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8248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