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射阳县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701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24MB188978874000117014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924MB18897887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市民中心三楼G9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与运输企业签订的合同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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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工程量清单等可以确定工程面积及土石方弃置量的证明材料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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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委托代理人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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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营业执照或者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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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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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承诺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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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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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建筑垃圾消纳场接收证明或协议(合同)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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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5工作日 材料齐全 受理
2 办结 0.5工作日 符合要求,予以办结 办结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规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第七条 第二款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结果样本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决定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5-82396806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0515-82311001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权利:陈述申辩权、听证权、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义务:按规定履行许可决定
办理地点
  • 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市民中心三楼G9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8239680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0515-82311001